水电承包合同

时间:2024-07-04 10:11:36
水电承包合同15篇

水电承包合同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水电承包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水电承包合同1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方建筑工程的需要,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同时也为了适应甲方施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分项工程的名称、性质、范围、内容和单价。

1.工程名称:天津娃哈哈宏振饮料有限公司

新建厂区及附属工程a标段

2.承包性质:包清工,甲方只提供图纸上所用的水、暖、电、消防主要材料,其余一切辅料及机械设备、安全帽、雨衣、雨鞋均由乙方负责。

3.承包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室内水、暖、电、消防工程,室内接出室外的所有井水管子必须保证在墙外1.8米,污水、雨水管子接入室外窨井内,室外电缆套管预埋及配电室至各单体的电缆穿设及安装就位。负责项目部和施工场地内的用水用电及所有工程中所需要的辅材,此两项费用不再另计。

4.承包单价

(1)按图纸建筑面积办公楼44元/平方、厂房32元/平方。

(2)图纸更改仅限于工程量的增减,价格不变。

(3)非甲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增减,价格不变。

5.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各班组进场人员必须按时向甲方提交花名册一份,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由甲方协助办理相关证件,费用由乙方负责。

(2)本工程先开工后付款,按实际出勤人员实际出勤天数及不超过已完成的工程量的60%的情况下次月十号按每人每天50元发放生活费,经甲方管理人员核实后,由甲方代表发放到工人手上。乙方预埋全部完成并通过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60%的工程款,管线全部穿好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全部完工并测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留2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经工地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付至95%,5%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后不出现其它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7.奖罚方法:

(1)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如达不到质量等级的,按总工程结算款的50%罚款,进度推迟一天者,罚款20xx元/天,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2)乙方必须及时有效管理周转材料,遵守周转材料领用制度,做到不浪费,不积压,其中管子、电线损耗率必须控制在1%以内,损耗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款项在结算款中扣除。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大面积返工而使材料损失者,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必须提前5天上报甲方周转材料计划,若乙方未及时上报周转材料计划造成工程进度受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现场班组的到达率必须到达100%,乙方按时参加每一周的项目部会议;每少一天或不参加会议一次罚100元(特殊情况经请假后同意者例外)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违章施工,视情节严重50—500元不等约罚款,情节严重者,清退出场。

(5)如乙方因违反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治安、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按每次1000元罚款;被项目部勒令退场或因无理停工被勒令退场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额度为余留部分工程款。

(6)乙方人员进退场人数在10人以上,必须提前五天向项目部相关人员申报登记成册,不报或漏报处以每人100元罚款。

(7)乙方必须确保对砼、墙等成品的保护,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乱凿砼构件,施工当中必须及时清理,以上情形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8)乙方必须每月一次组织好职工,利用晚上时间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和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工作。未组织者,按每次1000元罚款。

(9)发生火灾无论大小、有经济损失按每次两千元罚款。直接责任人送当地执法机关处理。二、班组承包的责任指标

1.工程质量:

严格执行国家的施工规范,分项工程必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确保优良杜绝重点质量事故发生,工程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分项工程造作规程操作。

2.施工日期:

(1)必须按项目部的月、周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各分项工程内容。

(2)班组必须合理组织充足劳动力,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3)处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外,必须坚持每天施工。

(4)自签订之日起总工期为天。

3.生产安全

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事故频率和歇工率分别控制在0.15%以内,杜绝重大设备和人身伤亡及火灾事故,不得安排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上岗作业,一切事故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工地”的各项文明施工规定、制度和条例。乙方施工人员进出工地必须出示施工上岗证,并应按项目部要求持证上岗。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

(3)乙方职工到证达工地,首先申请填表,接收三级安全教育,缴纳申办暂住证、劳务证。

6.材料设备的管理

(1)配料是要做好合理的搭配使用。

(2)各项材料按定格用量核算,超用部分由乙方承担。

(3)如有随意浪费材料、乱丢、乱扔和随意损坏者,按实际发生数量对乙方处以十倍的处罚。

(4)所有辅材及机械设备与照明设施均有乙方负责采购及承担相应费用。

7.用电管理

(1)施工用电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施工班组不得乱拉乱接。

(2)乙方做好用电机具的日常管理并做好记录工作,做到不破损、不漏电。

(3)场地内所有临电、水均有乙方负责维修和跟踪作业完成,并随时听从甲方管理人员调派施工。

三、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及时发放施工图纸及变更联系单,对乙方工作经行全面部署并给予指导和督促。每月编制详细的施工此阿里进度计划,并对乙方经行施工技术、进度计划的交底。

2.甲方根据乙方的此阿里计划要求,及时提供材料给乙方,对实行领用制度的此阿里及时签发领用单。

3.甲方在乙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分项工程的前提下,按合同支付相应款项。

(二)乙方职责

1.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质量技术等要求经行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劳动法,严禁使用童工,并承担暂住证、劳务证等费用。

3.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搞好消防保卫工作 ……此处隐藏19606个字……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 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件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 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 备料款,计人民币 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 ,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 % ,计人民币 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数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行审查, 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做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本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

三、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 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质量保修责任;

4. 保修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 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 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完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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