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合同精选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装修工程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装修工程合同1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
电话: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
电话: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a.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b.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天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 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 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 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 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 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期
1、工程期限___天,开工日期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大型工程装修合同范本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 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
b. 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c. 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d. 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e. 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六条 材料供应和保管
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当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 对于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对于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
3、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质量和验收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 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 %时(以工程价款比例为准),其它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应予以承认。
6、 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 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置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 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
< ……此处隐藏25527个字……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提供:(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零元,由发包方支付。
第四条 发包方义务
4.1 开工前三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 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陕西省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 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 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基础装修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总合同款的80%预付款,即¥ 68000 元,工程验收后付15%工程款,即¥12750元。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后3个月内付5%工程款即¥4250元。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 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陕西省装饰协会或西安市高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
14.2 施工期间,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00点00分至12:00点00分;下午14点点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物业押金及其其它有甲方承担,由发包方协助办理!
2.签完合同后收到款项后先定制工位,一星期后开始施工,工期从进入现场算起。
3.甲方必须提供乙方晚上施工的条件。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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