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销售合同(10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石材销售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石材销售合同1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一、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天然花岗岩按国家颁布的JC/T204—20_和GB/T18601—20_标准执行;天然大理石按JC/T202—20_和JC/T79—20_标准执行。
2。需方所购石材为工程规格板或异型的,需方必须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布局图,如因未能提供布局图而产生的色差,由需方承担。供、需双方按双方确认的尺寸或图纸加工和验收,需方在供方出库单上签字即视为对质量认可。如规格板或异型与确认的图纸的形状、尺寸有变更的,价格可另议。
3。每次货到现场3天内,需方应组织人员进行签单验收。
三、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货物采用木架加泡沫包装,由供方负担。
2。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况收取包装费用。
四、货物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定金到帐,自规格尺寸、图纸确认后供方收到订金后7天内供500㎡到工地,20天内供货完毕。
2。交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天泽路新恒基大厦
五、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之日付总货款之15 %计¥146250。00元(作为定金),每次货到工地后3天内需方应组织验收并付至总货款的95%给供方,剩余货款待供货完毕并且货物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供方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现场施工排版图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逾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3‰的违约金。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需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还应偿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2。需方未按规定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排版图而造成色差等质量问题,由需方自行承担。
3。中途无故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4。自提产品如未按期提货,超过30天起每天收取10‰的违约金。
5。实行送货或代运的货物无故拒绝验收卸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七、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需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九、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为电脑打印文本,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修改部分,手写修改一律无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销售合同2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 ……此处隐藏6568个字……签单验收。
三、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货物采用木架加泡沫包装,由供方负担。
2.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况收取包装费用。
四、货物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定金到帐,自规格尺寸、图纸确认后供方收到订金后7天内供500㎡到工地,20天内供货完毕。
2.交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天泽路新恒基大厦
五、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之日付总货款之15 %计¥_____元(作为定金),每次货到工地后3天内需方应组织验收并付至总货款的95%给供方,剩余货款待供货完毕并且货物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供方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现场施工排版图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逾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3‰的违约金。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需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还应偿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2.需方未按规定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排版图而造成色差等质量问题,由需方自行承担。
3.中途无故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4.自提产品如未按期提货,超过30天起每天收取10‰的违约金。
5.实行送货或代运的货物无故拒绝验收卸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七、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需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九、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住所地的 起诉。
十、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为电脑打印文本,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修改部分,手写修改一律无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销售合同10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1、花岗岩类按国家颁布的JC/T204—20xx和GB/T18601—20xx标准执行;大理石类按JC/T202—20xx和JC/T79—20xx标准执行。
2、货到现场3天内,需方应组织人员进行签单验收。
三、包装要求及运输费用负担:
1、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况收取相应包装费用。
2、到建筑工地的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和交货地点:
1、合同期限:自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做为货款定金,供方按需方要求的具体时间发货,货到后需方支付30%的货款,货到第2个月付至75%,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结清。
2、交货地点: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要求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或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3‰的违约金。
4、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三
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还应偿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规定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要求而造成质量问题,由需方自行承担。
6、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为电脑打印文本,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修改部分,手写修改一律无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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